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9/11/11 9:40:25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724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江宁教普【2009】2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民办学校、职业学校:
今年上半年,省教育厅组织7个专家组对全省13个省辖市95所中小学进行了随机督查,从督查统计中获悉,学生近视发生率个别学校高达93.97%。从近年体检的数据看,我区学生近视情况也不容乐观。拥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是孩子与生俱来的权利,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切实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特制定《江宁区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见附件一)及《江宁区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见附件二),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保护视力、预防近视工作(以下简称"防近"工作)的重要性,把"防近"工作作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按照《江宁区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将"防近"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将学生"防近"工作提上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各部门工作计划,发动家长和社会参与,按照《中小学学生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见附件三),齐抓共管,采取切实措施逐步降低学校近视发生率。
三、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各校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开展“亮睛行动”。
区教育局将把学校"防近"工作开展情况、学生视力监测及近视眼发病率控制情况纳入学校办学效能评估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附件:1、江宁区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
2、江宁区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
3、中小学学生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