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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都中学严禁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

发表日期:2021/9/17 12:06:52 出处:江宁区龙都初级中学 作者:邱琳琳 有597位读者读过

龙都中学严禁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教育部办公厅、江苏省教育厅、南京市教育局、江宁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函【20213号)要求根据“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原则,结合我校《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制度》规定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手机管理规定。

一、基本要求

1.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2.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

3.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

二、违规处理

如违规使用手机,则予以没收,由学校保管,家长到校签收领取。

学生第一次违规使用手机,予以通报批评;再次违规,视情节轻重及其认识态度,予以纪律处分。

学生违规将手机带入考场,视情节轻重及其认识态度,按照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并予以纪律处分。

三、配套措施

学生可免费使用教师办公室、学校门卫室的公共电话。

四、家庭手机管理建议

1.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学校将以致家长一封信告知家长。

2.监护人应树立理性使用手机的榜样。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管理协议书

3.监护人应与学生共同制定《家庭使用手机协议》,并督促学生认真落实并签订监护人与学生手机管理协议书。

五、其他说明

本规定自 20214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龙都初级中学

202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