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宁区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4/9 10:41:34 出处:江宁区龙都初级中学 作者:陶智超 有1125位读者读过
关于开展江宁区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含民办)、高职校: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教财[2017]1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材料报送、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宣传
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是我区资助育人,表彰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举措,是构建我区经济援助、能力拓展、精神激励和规范管理育人机制的重要内容。各校要重视本次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政策和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
二、 规范程序,及时准确报送
(一)材料报送
1.《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
2.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媒体报道材料复印件等,提供一份(备注:获奖证书时间为2020-2021年度,以落款时间为准)
(二)填报要求
1.除学生、班主任、校长签名需手写以外一律word编辑
2.资助类型:按照学生申请困难生时资助类型填写
3.学习情况:按照学生成绩在班级的排名填写
4.曾获得何种奖励:按照评审办法要求填写
5.申请理由:由学生本人填写(word编辑),字数不少于500字,不够写可以延伸,但务必保证申请表正反打印在一张纸上
6.班主任意见:要求班主任对申请学生的日常表现、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等情况作出具体评价并签名
7.学校意见:必须由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8.所有材料用文件夹夹好,切勿装订
(三)报送时间
请各校于4月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江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江宁区东新北路16号507室)。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马老师联系,电话:87177603
附件1:江宁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docx
附件3:江宁区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南京市江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