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签证准备工作通知
发表日期:2020/10/27 16:59:59 出处:江宁区龙都初级中学 作者:张爱华 有1358位读者读过
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签证准备工作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2020年全区教育教育系统继续教育学时签证工作将于年底启动,现将《江宁区教育系统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签证办法》公布如下。请各单位培训管理员认真学习领会,进行传达,同时督促全体教师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学时认定和管理系统”,关注个人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及时查漏补缺。
南京市江宁教师进修学校
2020年10月26日
附:
江宁区教育系统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签证办法
一、签证对象及要求
1.继续教育学时签证对象为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在职校长和专任教师。
2.凡在江苏教师教育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学时认定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网管理系统”)注册的专任教师,均须参加年度学时签证且必须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任务。
3.社区成人教育机构教师学时单独进行审核,关系在中小学幼儿园的,相关审核结果由教师进修学校在“省网管理系统”登记。
二、签证时间
初定2020年12月中下旬,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三、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学时分为区级以上培训学时及校(园)本培训学时,两者合计,教师每年应不少于72学时。其中,校本培训学时经区教师进修学校审核确认,最多不得超过36学时。
四、学时来源
(一)在“省网管理系统”上获得的学时(网上学时)
1. 教师参加江苏教师教育网组织的网络知识竞赛获得学时;
2. 各学校按上级指定安排教师参加省市级培训,该项目通过“省网管理系统”报名,结业时获得相应学时;
3. 教师参加区级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培训组织者将培训学时上传江苏教师教育网,结业时获得相应学时;
4. 教师观看江苏教师教育网菜单培训课程获得学时;
5. 区教师进修学校对校本培训学时进行审核后,各校上传江苏教师教育网,教师获得学时。
(二)在“省网管理系统”以外获得的学时(网外学时)
教师参加区级及以上培训活动,或取得个人研修成果,经区教师进修学校按照标准查验证明材料认可后,都可认定为继续教育学时。因该学时未上传“省网管理系统”,视为“网外学时”。
网外学时认定标准:
1.培训进修学时
(1)参加区级及以上教师培训活动获得学时证明的,不足72学时的按实际学时数认可,超过72学时的按72学时认可;无学时证明的,需提供相应参训通知、过程学习记录,按每半天4学时认可,总数不超过72学时。
(2)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当年至少有一门考试合格的,按36学时计。当年4月份之前拿到毕业证书的,不计学时。
(3)教师到贫困地区支教,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影响,连续任教1学期以上的,认定72学时。不足1学期但达到1个月以上的,认定36学时。(需单位提供支教证明)
2.教科研学时
(4)教师论文发表或获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8学时/篇,区级刊物发表或获奖4学时/篇。(一稿多投的只认最高层次)
(5)正式出版的教师个人专著按36学时折算,参编教辅用书的按10学时/本折算(限认1本);正式出版或发布的个人教学(讲座)视频按10学时/张折算(限认1张)。
(6)教科研课题根据结题证书认定。市级以上课题按8学时折算,区级课题按4学时折算。
3.教研活动学时
(7)市级及以上赛课获奖计10学时,区级获奖计6学时。
(8)教师参加市、区级教研活动,每半天按4学时确认,无法认定活动时长的教研活动,统一按半天4学时认定。须提供教研员签认的教研活动登记表(卡)或活动学时证明;如仅用活动通知证明的,须补充教师教研活动记录本加以佐证。
出现以下情况的,教师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A.听课记录本填写过于简单,不合听课记录基本要求;
B.教研活动登记卡活动无年月日具体日期或日期被涂改;
C.教研活动登记卡签章不规范,少签或多签的部分无效。
注:教师的“网上学时”未达到72学时,须通过提交网外学时证明材料,由教师进修学校审核认定并添加至“省网管理系统”。
五、签证要求
1.对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以“省网管理系统”2020年学时数为准。在编教师个人信息必须全部进入该系统。未进入系统的编外教师,可通过审核学时证明材料的方式,现场认定学时。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各学校、幼儿园教师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必须做到全员达标(达标率以“省网管理系统”呈现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