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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龙都中学2019年初一新生招生告示

发表日期:2019/5/30 17:03:59 出处:江宁区龙都初级中学 作者:谈永敢 有8485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龙都中学2019年初一新生招生告示

为做好2019年龙都中学初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江宁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江宁教字﹝2019﹞43号)和《江宁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暂行办法》(江宁教字﹝2019﹞4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施教区范围及招生计划

1.湖熟街道龙都施教区正式常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招生计划:200人

、入学条件

(一)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

应届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在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注:2020年秋季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符合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在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1.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其子女随法定监护人落户在施教区,并在施教区常住;因政策原因,父母中的一方户口无法迁移。

2.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登记落户,且户籍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名下均无住房。

3.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初中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初中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初中报名。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四)本区户籍儿童的其他情况。

1.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适龄儿童户籍由于历史原因购买小城镇户籍,且无正式产权住房,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对于根据南京市人才政策落户、无房屋产权证家庭的适龄儿童,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来宁务工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暂住的、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打印流水)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4.盖章后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卡。

待本区户籍儿童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随迁子女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持以上材料向区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提出申请,并签署居住证登记信息查询委托书。

、入学办法

(一)公办初中入学。

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教育局公布的初级中学施教区范围报名入学。本区适龄儿童到校现场审核材料时,须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家庭房屋产权证、本人的《成长的脚印》、盖章后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卡等有关证件资料。跨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携带《南京市跨区就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户籍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于4月26日至4月27日到区招生办进行回户籍地入学登记。

各街道的本地户籍小学毕业生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622日至23日直接到所属初级中学报名、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7月4日至7月5日直接带材料到各街道初级中学进行现场审核、报名。

所有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4.初中学位派定后,学校要及时给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规定报到日期。逾期不报到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责任由家长自负。

四、日程安排

6月17日前:学习文件,摸清施教区“小升初”情况,制定“本校招生告示”上报招生告示到区招生办,对外发布招生告示;

6月22日至23日:公办初中接受施教区户籍毕业生报名现场确认;

7月4日至5日:公办学校接受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场报名登记;

8月10日前:将初一新生名单在校门口张榜公布;

8月28日至31日:初一新生入学教育;

五、招生咨询

电话:02552495663   13914781518 联系人:老师(龙都中学教务处)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

龙都中学地址:湖熟街道龙都陵园路

本招生告示由龙都中学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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