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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龙都初级中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14/3/5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陶洪才 有1633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龙都初级中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江苏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确保省“五严”规定及区教育局要求落实到位,不断提高我校办学水平,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为依据,坚持以“以人为本”,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和注重学生身心健康为培养目标,坚持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新课程改革顺利实施为目的,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育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加强领导和监督,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黄宝霖

副组长:王啸林、周国云

组员:赵海翔、张成明、彭生翔、程顺平、郭峰、朱德永、刘文

三、工作目标

1、学校认真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

2、执行落实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

3、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7小时,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

4、提高作业质量,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量,提倡布置实践性和提高能力的家庭作业,坚决反对布置机械性、重复性作业。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物理等五科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5小时以内(即语文:20分钟,数学:25分钟,英语:15分钟,物理:15分钟,化学:15分钟)。严格规范日常考试。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教师专业化水平。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加强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6、加强教材使用的管理,严格教辅资料的选用。学生教辅由学生自愿购买,不得强行组织集体购买。

 7、严格执行教育局和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8、未经教育局批准或同意,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评奖活动。凡经过批准的竞赛活动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

 9、安排好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利用社会资源,积极配合和帮助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指导、检查学生课外自主学习小组,创造一种有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同时开展积极向上的、健康活泼的各种文体活动,让学生在宽松愉快的环境中学习成长。

  三、工作要求:

1、校长室负责全校规范办学行为的宏观指导、政策研制、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建立全校推进的工作机制。教务处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严格执行“五严”规定,坚决杜绝违规行为。

 2、教务处主要督查教师履行职责情况,严肃查处违反“五严”的教师个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查处结果公开。

 3、教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化改革,标本兼治,共同构建规范的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机制,全面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4、学校把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纳入对教师的有关评估和表彰奖励之中,纳入对教师的考核和评估评选之中,对违反“五严”有严重问题的教师,报教育局,有教育局处理.。

 5、学校和全体教职员工签订《江宁区龙都初级中学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

我校教师要做“三自”课堂模式的积极探索者和实践者,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与时俱进,艰苦奋斗。遵循在“五严”规范的框架内加快转变教育质量增长方式,在现有条件下有效地促使每个学生获得最大可能性发展,弘扬龙都文化,创江宁一流学校。

                                                                            

                          江宁区龙都初级中学

                          201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