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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都中学校友爱心基金会章程

发表日期:2015/10/18 8:31:19 出处:本站 作者:技术室 有923位读者读过

龙都中学校友爱心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基金会名称:龙都中学校友爱心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性质:由龙都中学校友、教师及社会人士自愿参加的爱心基金会,属民间组织。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传递爱心”,“爱心助学”,“让学生健康成长,让社会满意”。

第四条、本基金会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凡承认本章程的校友、教师及社会人士均可登记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有关规定,维护基金会的团结;

(二)执行基金会决议;

(三)积极参加基金会组织的活动;

(四)每年12月底前向基金会缴纳会费 ;

第七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建议召开和参加会员大会的权利;

(二)对基金会的工作有知情、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三)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有申请补助的权利;

第八条、不得利用基金会的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本章程规定的事,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基金会组织机构设会员大会和理事会。

第十条、会员大会是基金会的权力机构。会员大会行使下列权利:

(一)选举和更换理事;

(二)制定和修改基金会章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基金会的基金使用;

(五)讨论并决定基金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四年召开一次。

第十二条、基金会中的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由会长1名,副会长2-3名,财务理事3-5名,宣传理事数名,纪律理事3名和委员30-50名组成。成立初期设顾问1-2名协助理事会工作。

第十三条、理事会会员任期四年。

第十四条、理事会实行会务公开制度,接受会员的咨询和监督。

第十五条、基金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开会员大会,并向大会汇报工作;

(二)制定基金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三)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第十六条、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1、2次。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理事的资格

(一)热爱公益事业和本基金会的工作;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十八条、理事的义务和权利: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有关规定;

(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基金会的合法权利和内部团结;

(三)有表决权、建议权和批评权;

(四)参加本基金会内部事务的管理权;

(五)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 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九条、爱心基金的来源:

(一)会员每年缴纳会费;

(二)社会人士捐赠;

第二十条、不得侵占、私分、挪用基金会的资金,否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应按清正、廉洁、公平、公正的原则办事,决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第二十二条、爱心基金由理事会专人接受、登记,并建立专门的账户管理。

第二十三条、基金会财务实行公开透明,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必须每年12月底公布一次,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四条、爱心基金的主要用途:

(一)龙都中小学学生中家庭生活贫困的领低保的学生给予适当资助;

(二)身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的学生给予适当资助;

(三)品学兼优的或受市级以上表彰和奖励的学生给予适当奖励。

(四)基金用于资助或奖励时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由教师、理事、学生本人三方签名。必须提供相关凭证,经财务理事3人以上讨论决定,并留有文字材料备查。

(五)资金可用于购置一定数量的图书供学生阅读。 

第二十五条、基金用于办公报销,必须提供凭证,三名理事签名,会长审核,其余费用一切自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2015年10月18日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基金理事会。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龙都初级中学

开户银行:紫金农商银行龙都支行

银行帐号:3201211801201000002988

联系电话:程老师***76548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