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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都中学关于“控制学生辍学”的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2015/2/4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彭生翔 有586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龙都中学

关于“控制学生辍学”的管理制度

一、 指导思想

为了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及全国、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每一名适龄青少年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力,确保我校学生巩固率稳定在99以上目标的顺利实现。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主作风,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切实把义务教育阶段控制学生辍学工作抓好,做到标本兼治、控制源头,强化过程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实施细则

1. 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 各班级要利用黑板报、班会,政教处利用橱窗、家长会等阵地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不仅是每一个孩子应享有的权利,也是每一个孩子、家长、学校及社会各界应尽的义务。

2. 深入了解学生情况 初一班主任采取各种方式了解学生基本情况,尤其要重视与原来所在小学班主任的联系,了解哪些学生学习有困难,哪些学生家庭经济有困难,哪些学生对学校生活失去了兴趣,哪些学生的家长对孩子的学生不太重视,对各种可能造成学生辍学的因素进行摸底排队,做到心中有数。召开有可能辍学的学生家长会,做好政策宣传、交流思想,尽可能与学生家长签定协议书,互相承诺一定要让孩子读完初中。

3. 实施“学籍管理”日报制 各班班长每天两次点名,一但发现有学生未到校上课应立即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应立即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原因;(1)打电话与家长联系,是不是生病或事假?(2)会不会在街上游戏机室打游戏?如有可能立即上街去找。(3)是否可能与其他同学或社会青年伙在一起?如有可能立即与家长、派出所联系,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把他找回来。(4)是否有辍学可能?如有可能应立即向年级组长、学藉管理员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4. 班主任应及时家访、耐心劝导 一但发现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内家访,如有必要,可由与辍学学生同村、同族或沾亲带故的老师陪同家访,宣传义务教育法及学好文化知识的必要性,帮助学生及家长解决实际困难,力促辍学学生返校。

5. 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杂费 通过班主任的家访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减免部分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的学杂费;具体手续是:先由困难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村委会或居委会核查证明,校行政会议批准。

6. 控制学生辍学工作全面列入学校各级领导和班主任的考核 全校每流走一名学生,校长、政教处主任、教务处主任、学藉管理员均在年终考核中扣二分。一年内无辍学学生的班级,班主任将获80元的奖励。

7. 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促使辍学学生尽快返校 针对少数家长目光短浅且顽固不化,少数企业单位违法招收童工的现象,班主任应立即向学校反应,学校向镇政府(街道工委)反映,由镇政府(街道工委)召集村委会主任、各企业单位法人代表会议,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促使辍学学生尽快返校。

8. 春节慰问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每年春节前所有中层以上领导及班主任分头走访困难学生家庭,带上一份祝福,送上一份希望。与深长促膝谈心,交流思想,帮助他们分析国际、国内形势,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他们懂得学习和重要性,让学习成为每个学生的真正需要。

9. 严格学藉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区普教股的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符合条件转学的,必须有接收学校的“同意接收证明”,方能办理转出手续。学藉管理员必须认真登记在案。

江宁区龙都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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