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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宁区2009年教育科研“个人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9/5/19 13:40:07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556位读者读过

关于做好江宁区2009年教育科研“个人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强化“科研成就教师”的科研价值取向,全面推进“个人课题”,引领教师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区教育局与教育学会决定于2009年5月——2010年5月期间开展江宁区2009年(第三期)教育科研 “个人课题”研究活动。请各位老师做好“个人课题”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区教科室要求教师和学校各类管理人员积极开展“个人课题”研究,建立市、区、校三级“个人课题”网络,努力实现80%教师有“个人课题”的目标。

2.校级“个人课题”的申报与立项在5月完成,学校成立“个人课题”学术委员会,公正、公平组织“个人课题”的评审,择优推荐上报区级课题。

3.区级“个人课题” 于6月1——5日上报材料,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市级课题。市级“个人课题”于9月申报,通知另发。

4.区各类带头人、教学骨干必须申报区“个人课题”,并将有无市、区“个人课题”作为今后评选带头人和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

5.选题领域和范围参照《江宁区教育科学“十一五”“个人课题”规划指南》(在“江宁教育信息”网站“课题动态”栏目下载)

6.申报材料包括《江宁区2009年教育科学规划“个人课题”申报表》1份(在“江宁教育信息”网站下载,统一A4纸打印稿),交评审费100元(推荐参评的市级个人课题评审费由区教育学会交纳)。

7.区教育局、区教育学会于6月组织区“个人课题”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立项,并通知研究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龙都中学教科室

200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