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几项说明
发表日期:2008/4/16 11:08:58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182位读者读过
根据区局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强化我校内部管理,巩固稳定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特作几项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规定。
1、教职工考勤由值班行政负责,在规定时段内,由值班领导在门卫值班室考勤(冬令时间:上午7:20-7:40,下午12:30-13:00;夏令时间:上午7:00-7:30,下午13:00-13:30)。
2、行政值班检查早自习、中午看班、下午辅导课的到岗情况,并做好记录。早自习、中午看班按月结算。早、午自习迟到5分钟之内可不计算,超过5分钟拿一半费用。教职工外出必须在门卫登记(每月因私外出可5次,每次不超过1小时)。学校还每天组织不定期抽查,若无故不在岗,扣发当月所有出勤奖,并与年终奖金、考核挂钩。
3、切实发挥电子备课室等一切功能室、教学设施的作用,各功能室负责人要按制度加强管理,严禁在办公时间进行网络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4、教师强化教学“五认真”的意识,教务处每学期将定期、不定期检查教师五认真执行情况并及时公示,未完成规定任务或不及时上交,年度内不得申报评优、评先。学校集体 (升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出勤奖5元,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