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都中学班级校产管理协议
发表日期:2007/11/22 8:39:16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611位读者读过
为了规范校产管理,明确责任界限,减小校产的损失程度,真正做到人尽其美,物尽其用,特制定学校财产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界限
1、班级教室财产属个人使用的,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实施,属班级共同使用的财产,由班级学生共同负责,若有损坏,由班级学生共同赔偿。
2、班主任对教室财产应全面负责,应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爱护公物方面的教育,要求学生管好班级的财产,不损坏公物,若有损坏,应责成当事人赔偿。
3、总务处对教室财产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除及时维修外还作好记载,通报情况,兑现赔偿,问题严重的,报政教处再按校纪校规处罚。
二、交付使用与验收办法
学年初,总务处将按班级学生数,在教室里配齐桌凳,并将完好的门窗玻璃、讲桌、电器、窗帘等,交付给各班级使用,班主任应当面核实,并在财产登记表上签字,其班级财产的管理责任,由班主任承担。
学年末,由总务处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完毕,班主任管理责任终止。若不按此程序操作的,其责任在班主任,并记录在案,此项管理工作与学校评“优”、“先”挂勾。
三、赔偿与奖励
1、除日光灯外,其它财产人为损坏,均应照价赔偿(赔偿价格表另发),其操作办法:下达赔偿通知单,班主任督促落实。总务处将每月查兑一次
2、学期末验收。若班级财产及时兑现了赔偿制度,总务处给予了及时维修,学校财产未受损失,奖班主任100元,若完好无损,(无损坏公物记载)奖班主任150元。
附:
一、班级财产
学生课桌 套, 窗帘 幅 , 讲桌 张,投影 台,
电扇 台, 日光灯 盏, 广播 个,
彩电 台,门窗玻璃(完好、有损、缺等情况)
三、检查验收情况记载
月份 |
9月份 |
10月份 |
11月份 |
12月份 |
元月份 |
检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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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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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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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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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签字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