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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都中学班级校产管理协议

发表日期:2007/11/22 8:39:16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171位读者读过

为了规范校产管理,明确责任界限,减小校产的损失程度,真正做到人尽其美,物尽其用,特制定学校财产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界限

1、班级教室财产属个人使用的,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实施,属班级共同使用的财产,由班级学生共同负责,若有损坏,由班级学生共同赔偿。

2、班主任对教室财产应全面负责,应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爱护公物方面的教育,要求学生管好班级的财产,不损坏公物,若有损坏,应责成当事人赔偿。

3、总务处对教室财产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除及时维修外还作好记载,通报情况,兑现赔偿,问题严重的,报政教处再按校纪校规处罚。

二、交付使用与验收办法

学年初,总务处将按班级学生数,在教室里配齐桌凳,并将完好的门窗玻璃、讲桌、电器、窗帘等,交付给各班级使用,班主任应当面核实,并在财产登记表上签字,其班级财产的管理责任,由班主任承担。

学年末,由总务处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完毕,班主任管理责任终止。若不按此程序操作的,其责任在班主任,并记录在案,此项管理工作与学校评“优”、“先”挂勾。

三、赔偿与奖励

1、除日光灯外,其它财产人为损坏,均应照价赔偿(赔偿价格表另发),其操作办法:下达赔偿通知单,班主任督促落实。总务处将每月查兑一次

2、学期末验收。若班级财产及时兑现了赔偿制度,总务处给予了及时维修,学校财产未受损失,奖班主任100元,若完好无损,(无损坏公物记载)奖班主任150元。

 

附:

一、班级财产

学生课桌    套, 窗帘       讲桌        张,投影       台,

电扇        台, 日光灯       盏,  广播        个,

彩电       台,门窗玻璃(完好、有损、缺等情况)      

 

三、检查验收情况记载

月份

9月份

10月份

11月份

12月份

元月份

检查结果

 

 

 

 

 

检查人

 

 

 

 

 

班主任

 

 

 

 

 

检查日期

 

 

 

 

 

 

 

总务处签字                             班主任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