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都中学学生会章程
发表日期:2014/9/20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周华 有1581位读者读过
龙都中学学生会章程
一、总则
学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是学生学习民主管理、锻炼自己成长的熔炉;是提高学生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也是学校教育学生的有利助手。凡是在校学生都是学生会的当然成员,学生会的干部是学生自我推荐参加竞选,经学生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最后由学校政教处批准。
学生会的任务是在学校政教处的指导帮助下,团结全体同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校管理制度,积极地开展学习、自我教育、文体、公益劳动等各种活动,引导同学努力提高身体素质、文化科学知识素质、思想素质、审美素质和劳动技能素质等,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二、学生会组织构架
主席;一名
副主席:一名
纪律部、文体部、组织部、礼仪部:各设部长一名。
学生会各部干事:数名
三、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政治,思想进步,品质高尚,上进心强。
2、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办事公道,作风民主。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事事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责任心强,善于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协作精神。
5、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勇于奉献,敢于大胆管理,一丝不苟、大公无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1、学生会成员的产生是采用竞选与任命相结合的方法。
2、学生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免去干部职务。
(1)违反纪律或学校有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
(2)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3)因能力所限,工作无明显起色;
(4)对自己要求不严,表率作用差;
(5)学期考试成绩出现明显后退现象;
(6)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者;
(7)工作问题较多,学生反映较大的。
五、学生会干部产生方式
1、政教处领导直接任命
2、竞选
六、各部门职责
组织部 (设部长1名)职责:
1、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促进内部团结
2、负责团课的组织,组织团员开展活动
3、负责大型集会活动的督察
4、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纪律部:(设部长1名)职责:
1、负责教学楼午休巡逻,做好值日教师的助手
2、负责大型集会活动的纪律督察
3、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礼仪部
1、对大型集会活动进行有效及时的宣传和组织
2、督促学生树立正确的礼仪和审美观
3、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文体部
1、组织学校升旗、广播等事宜
2、对大型集会活动进行有效及时的宣传
3、策划组织学校文体活动,充分展现同学的特色
4、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龙都中学团委
2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