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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意见

发表日期:2014/5/9 8:34:48 出处:本站 作者:admin 有866位读者读过

 

宁教电[2012]6

 

关于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南京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教育信息化发展进程,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高位、均衡建设和有效应用,全面促进教育现代化发展,制定意见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数字化校园建设的意义

数字化校园是以数字化信息和网络为基础,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上建立起来的对教学、科研、管理、技术服务、生活服务等校园信息的收集、处理、整合、存储、传输和应用,使数字资源得到充分优化利用的一种虚拟教育环境;通过实现从环境、资源到应用的全部数字化,在传统校园基础上构建一个数字空间,以拓展现实校园的时间和空间维度,提升传统校园的运行效率,扩展传统校园的业务功能,最终实现教育过程的全面信息化,从而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数字化校园建设是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数字化校园有利于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从传统行为方式向数字化行为方式转变,综合提高学校管理的数字化水平;有利于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为教师组织教学提供有效的帮助;是构建和培养学生在网络环境下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终身学习能力的必备条件;是教育发展占领制高点,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一个基本保障,更是落实“基于网络的教育”的重要抓手之一。

各区县教育局、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深入了解教育信息化对教育理念、教育内容与教育方式所产生的深远影响,积极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

二、强化组织机构,统筹协调数字化校园建设

教育信息化是全局性工作,数字化校园建设是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抓手,全市教育系统要达成共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分层推进。

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着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整体规划、指导、管理、应用、推广及监督的职能, 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其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南京市电化教育馆,具体负责全市数字化校园的建设与评估工作。

各区县教育局、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推进本区县、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工作和数字化校园建设工作。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要将组织机构和人员名单报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明确目标,扎实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在全市“三中心集群+教育专网”网络架构的基础上,加快南京教育城域网的建设,各区县继续完善区县教育信息中心设备设施,在充分满足市、区县和区域内高速信息交换的前提下,注重为学校数字化校园应用提供服务等方面的硬件建设。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江苏省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十二五版)》,在全省率先达到并超过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要求。

各学校应逐步完善校园信息化基础设施,构建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扩展性强、高速畅通、覆盖全校的有线网络环境。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根据网络应用的实际需求逐步建设无线网络环境。

2.推进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构建统一的全市基础数据库平台,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并以此为基础建设全市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该项目的建设由市电教馆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建设方案、论证并负责具体实施。

各区县应结合需求,积极推广使用全市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已经建有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区县,应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与市级平台对接。各级各类学校应按照统一标准,完成基础数据的录入、完善和更新,依托全市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数字化管理,有效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效率。

全市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需要在建设和使用中不断完善,各区县、学校要根据使用的实际情况提出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逐步建成具有南京特色、兼容并蓄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

3.加强教育教学资源建设

基于全市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市电教馆与市教研室共同研究推进全市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工作。依据目标性、有效性、规范性、多样性和共享性的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整合的原则,通过全市统一购买,面向基层学校广泛征集,引入省和国家开放教学资源中的优秀资源,与兄弟地区交换优秀教学资源,市、区县和学校统筹自制等多种途径,不断完善全市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

四、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促进数字化校园的有效应用

1.加大经费投入的力度

市教育局按照《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南京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实际需求安排教育信息化发展相关经费,推进南京市教育信息化发展。

各区县教育局要根据发展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数字化校园建设顺利进行,资金投入将作为评估标准之一。

2.强化数字化校园队伍建设

建立教师、教育管理人员的信息化能力培训体系,明确信息化培训在教师继续教育体系中的位置。制定校长、教师、信息化专职人员的培训方案,加快具有现代信息素养和国际视野的校长队伍、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的教师队伍和具有较高专业水平专职人员(网络管理人员、教育资源制作人员等)的队伍建设,分批次进行培训。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市、区县两级协同,每年培训一批教育信息化管理者、一线学科教师和专业技术骨干,至2015年,完成新一轮全市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3.建立数字化校园建设验收、效益评估和激励机制

为落实“基于网络的教育”,加快全市数字化校园的建设任务,各区县教育局、学校要根据《南京市数字化校园建设评估标准(试行)》(见附件)做好各个项目的建设工作。到“十二五”末,全市100%学校建成数字化校园并通过评估验收工作,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实现教育资源、教学手段和教育管理的数字化,同时加大数字化校园使用效益评估的力度,促进教育信息化投入与产出效率的提高,使我市的教育信息化水平走在全国的前列。

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南京市数字化校园建设评估标准(试行)》的要求,逐年对各区县、学校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采取学校自评申报、区县初评、市级终评的方式进行,并将对在数字化校园建设和评估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各区县教育局、学校也要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以确保数字化校园建设工作的实质性推进和按期完成。

附件:南京市数字化校园建设评估标准(试行)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